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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家機關的團體保險,服務品質就大打折扣嗎?台北市1名公務人員投訴,表示2015年參加公家機關團保,期間因為信用卡折損換卡,導致無法扣款,5個月後他意外受傷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沒想到保險公司卻說他保費扣款失敗,已經解約無法理賠,請他補繳1900多元的保費,才能賠償1100元的保險金。投訴人:「是不是因為這是團體保險,然後CP值比較高,金額比較低,那跟一般壽險品質就落差這麼大。」手上拿著被退件的理賠申請書,投訴人愈想愈火大,因為2016年3月意外受傷想要申請理賠,才得知保險金一毛錢也拿不到。2015年年中,投訴人加入公家機關團體保險,10月因為信用卡折損換卡,2016年3月他到北海道滑雪受傷,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,才被告知信用卡扣款失敗,所以保險自動解約。投訴人:「現在e-mail廣告這麼多,平信也都是廣告信,應該沒有人會再去看這種東西,保險公司說這牽涉到個資問題,沒有辦法用手機跟我聯絡,那我不太清楚說當我反應這個問題,我每天可以接到客服人員電話,那這前5個月怎麼都不會打我手機。」抱怨保險公司扣款失敗,卻沒有確實通知到本人,導致現在意外發生,卻得不到保障,原本醫師診斷證明他左腳拉傷,醫療費用要1100元,現在保險公司則是要求他補繳近2000元保費,才能支付1100元的保險金,讓當事人覺得離譜。投訴人:「就不要保啦!我為什麼還要做這種事情,那今天市府多少員工搞不好有類似情況,可能一些情況造成繳費異常,卻沒有被通知到。」聲音來源:團保保險公司經理吳方興:「雖然保費可能是1900多元,但是其實他繳了保費以後,還有其它保險事故發生的時候,還是有補償的,我們不會說只賠這一個,讓客戶做這樣的一個損失。」保險公司解釋,會釋出最大善意和當事人進行協調,只是為了幾千元保費,引發爭議,也讓當事人對保險公司服務品質失去信心。(民視新聞顏喬偉、黃啟豪台北報導)6664B8DCCC75D25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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