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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社群媒體廣受民眾喜愛特性,部分營業員透過LINE群組及臉書作為媒介載具,分享買賣股票的心得與建議,不少投資人因看了這些資訊而進場投資,衍生投資虧損糾紛,一狀告上證交所與金管會。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,近期接獲投資人申訴,表示某營業員於LINE及臉書的對話中,提及個股買賣建議價位及停損點,並開立金錢借貸契約書及本票向其借錢,事後投資發生虧損產生糾紛,因而轉向主管機關檢舉。證交所表示,上述案例,該營業員與客戶基於私人情宜,常與客戶透過社群媒體分享生活心得等,進而談及股票漲跌及價位判斷,甚至與投資人有金錢借貸情形,但事後投資結果未如營業員分析,而導致交易虧損衍生糾紛,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相關規定,不僅投資人權益受損,營業員亦遭受處分。證交所指出,依規定營業員不得向客戶或不特定多數人,提供某種有價證券將上漲或下跌的判斷、勸誘買賣,以免發生糾紛。證券商推介買賣有價證券前應與客戶簽訂推介契約,並明確告知或標示所採用資料係屬預測性質,且應依據研究報告內容辦理推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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